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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國外訂購大麻寄回台灣會構成運輸毒品罪嗎?刑責與法律風險完整解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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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國外訂購大麻寄回台灣會構成「運輸毒品罪」嗎?
代收包裹被抓示意圖

近年來,部分國家已將大麻合法化,不少民眾也曾前往這些國家體驗。然而,有些人誤以為從大麻合法國家網路訂購大麻、THC 產品、電子煙油等寄回台灣,只要標榜「自用」就不會觸法。

事實上,依據台灣現行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規定,即使只是自己使用,從國外寄送大麻回台的行為,仍會構成最重可處無期徒刑的「運輸第二級毒品罪」。


一、大麻在台灣屬於「第二級毒品」

根據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附表規定:

  • 大麻(Cannabis)與大麻製品(包含 THC 萃取物、大麻煙油)均列為第二級毒品

相關行為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:

  •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(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10 條)
  • 持有第二級毒品罪(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11 條)
  • 運輸、販賣第二級毒品罪(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4 條)


二、從國外寄大麻回台灣為何構成「運輸毒品」?

1. 「運輸」的法律定義非常廣泛

依實務見解,運輸毒品不以營利為前提也不必親自攜帶,任何「使毒品從甲地移動到乙地」的行為均屬之,包括:

  • 請國外賣家寄到台灣
  • 自己在國外寄回台灣
  • 委託朋友或海外廠商寄送
  • 使用貨運、郵包、物流、快遞等方式

只要毒品隨著郵包移動,即符合「運輸」的構成要件。


2. 即使只是自用,也不影響罪名成立

依實務見解,只要行為人「使毒品移動跨境」即屬運輸,與用途(自用或販賣)無關。因此,縱使標榜「只是自己用、沒有販賣」,仍然會成立運輸毒品罪。


3. 運輸毒品刑責極重,爭取緩刑相當困難

依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第 4 條第 2 項規定:

製造、運輸、販賣第二級毒品者,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這意味著,即使只有一小瓶 THC 油、一小包大麻,也可能面臨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。除非該案件能適用多個減刑規定,否則難以爭取緩刑。


三、常見情況:人還沒收到包裹就被警方找上門

台灣海關與國際郵務中心(EMS、DHL、UPS、FedEx)均設有 X 光篩檢、犬隻嗅聞、資料比對等查緝機制。

典型偵辦流程:

  1. 海關查獲包裹含毒品 → 通報警方
  2. 警方以「查緝運輸毒品」為由聲請搜索票
  3. 直接至收件人或下單人住處執行搜索
  4. 從電腦、手機、通訊軟體調查下單事證
  5. 以「運輸毒品」嫌疑移送法辦

重點提醒:就算沒有實際收到包裹,仍會成立運輸毒品罪。


四、常見迷思與法律真相

迷思 法律真相
我只買一點點,不是大量進貨 ❌ 一點點也可能構成運輸罪!
我只是自用,不是販賣 ❌ 自用頂多作為量刑參考,仍屬運輸毒品
我還沒收到包裹就被逮捕 ❌ 寄送行為即成立,不以實際收受為必要
我是從大麻合法的國家訂購 ❌ 只要寄回台灣仍屬運輸毒品
我沒親自運送,是賣家寄的 ❌ 只要是你下單要求寄送,即屬運輸共犯或正犯


五、若已涉入案件,如何爭取較有利結果?

雖然運輸毒品罪刑責極重,但若採認罪答辯策略,仍可爭取減刑,例如:

  • 刑法第 25 條「未遂犯」減刑
  •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17 條第 1、2、3 項減刑:
    • 供出毒品來源,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
    • 偵查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
    • 供自己施用而犯運輸毒品罪且情節輕微
  • 刑法第 59 條情堪憫恕減刑


六、成功案例分享

馮瀗皜律師協助 當事人運輸毒品案獲不起訴處分

當事人是一位生意人,因代朋友收貨物而涉嫌運輸毒品罪。經委任馮瀗皜律師為辯護人後,律師向檢察官充分說明 A 先生主觀上對於該貨物為毒品並不知情,最終成功爭取到不起訴處分。



七、馮瀗皜律師提醒

雖然部分國家已將大麻合法化,但千萬不要嘗試從國外訂購大麻寄回台灣

無論是:

  • 大麻花
  • THC 油
  • 食用大麻製品
  • 含 THC 的 CBD 產品
  • 含大麻成分的電子煙彈

只要含 THC 並寄回台灣,就可能構成運輸第二級毒品罪,面臨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。

切勿心存僥倖,以免一時疏忽造成終身遺憾。



語海法律事務所

馮瀗皜律師

馮瀗皜律師曾任 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助理,熟悉詐欺、車手、人頭帳戶、毒品、洗錢等刑事案件流程,亦歷任桃園地院民事庭法官助理法律扶助基金會陪偵律師,具備多面向的訴訟實務經驗。且馮瀗皜律師加入「全國律師聯合會」,並已申請「全國律師執業」,可以在全國各地執行律師業務,不受地域限制,因此全臺灣各縣市均可提供協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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