遭詐團利用帳戶成洗錢被告?馮瀗皜律師成功辯護,為當事人爭取無罪判決!

當事人A小姐因一時不察,在網路上參與抽獎活動時遭遇詐騙,誤信對方為合法廠商,在對方誘導下提供了自己的銀行帳戶資料。
詐騙集團隨即將該帳戶用作非法金流之用,A小姐也因此捲入《洗錢防制法》相關刑事案件,遭台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起訴。
面對突如其來的指控與沉重壓力,A小姐感到相當無助。此時,她委任語海法律事務所的 馮瀗皜律師 擔任辯護人。
馮律師具備豐富的刑事辯護經驗,尤其專精處理涉及詐欺、洗錢、人頭帳戶等高風險案件,擅長從案件細節中還原事實,提出具體且有力的法律主張。
專業辯護,逐點擊破檢方指控
馮律師接手後,立即組織律師團隊展開深入事證分析,針對當事人與詐團互動過程,逐步釐清她並無共犯意圖,亦不知帳戶遭濫用,從而主張其屬「非知情受害者」,不構成《洗錢防制法》上之「無正當理由提供帳戶」構成要件。
在法院審理過程中,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最終認定,證據無法證明被告是因為受騙而提供帳戶,並且實際匯款予詐團行騙者。法院參酌《洗錢防制法》立法理由,明確指出:
「本案並無證據證明被告對於無正當理由提供帳戶存在主觀故意。」
因此宣判無罪,還給A小姐清白。
判決重點節錄
- 法院認為無證據證明當事人明知帳戶將被用於犯罪用途。
- 引用《洗錢防制法》條文精神:「無正當理由提供3個以上帳戶者」應有主觀故意存在。
- 當事人因誤信抽獎活動而提供帳戶,屬非故意之行為。
- 判決結果:無罪確定。
律師觀點與結語
面對誤入陷阱或被誤解為共犯的情況,專業律師的協助至關重要。
語海法律事務所-馮瀗皜律師 不僅是訴訟上的堅實後盾,更是每一位當事人在司法體系中爭取清白與權益的重要夥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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