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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免除扶養義務案例|馮瀗皜律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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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該承擔的情感與金錢重擔,終於得到法律釋懷!


A先生自小由其他親人撫養成人,其母親幾乎未曾參與其成長歷程,更未盡任何扶養與照顧責任。歷經艱辛,A先生靠著半工半讀與家人支持完成學業並穩定就業,卻在毫無預警之下,遭生母提告,要求每月支付扶養費

所幸,A先生委託 語海法律事務所 馮瀗皜律師 擔任訴訟代理人。馮律師深入了解當事人背景後,運用家事法專業與實務經驗,援引民法民法第1118條之1第1項第2款、第2項規定及最高法院74年台上字第1870號判決、最高法院103年度台簡抗字第73號裁定等實務見解,明確主張:A先生母親長年未盡父母職責,不應享有子女扶養利益

在律師據理力爭下,台南地方法院最終裁定:「扶養義務應予免除」,讓A先生得以擺脫不該承擔的負擔。

法院裁定扶養義務免除判決

▲ 判決書節錄:馮瀗皜律師擔任代理人,成功爭取免除扶養義務


語海法律觀點:

不是每段血緣都等於責任。扶養義務的前提是過去是否盡到應盡的家庭責任。
若遭遇類似家庭訴訟,勇敢尋求法律協助,您才能用法律捍衛自己該有的尊嚴與權益。

語海法律事務所專精處理各類家庭法律爭議,從扶養訴訟、繼承分配、監護權爭議,到親子關係確認,我們將成為您最堅實的後盾。

若您也正面臨類似情況,歡迎與我們聯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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