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勝訴案例】德州撲克會館員工遭控賭博罪,獲判無罪|馮瀗皜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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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州撲克會館員工遭控賭博罪,獲判無罪
當事人受僱於一間德州撲克會館擔任員工,因會館遭認定涉及非法賭博,一併被依刑法第268條圖利供給賭博場所罪、圖利聚眾賭博罪提起公訴。語海法律事務所馮瀗皜律師主張當事人僅為受僱員工,不具共同犯罪故意與行為分擔。

語海法律事務所
馮瀗皜 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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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嘉義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助理
- 桃園地院民事庭法官助理
- 法律扶助基金會陪偵律師
- 全國律師聯合會會員,已申請全國律師執業,不受地域限制,全臺灣各縣市均可提供協助
- 熟悉詐欺、車手、人頭帳戶、毒品、洗錢、賭博等刑事案件流程,具備多面向訴訟實務經驗
